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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区5项科研成果获山东省社科优秀成果奖

 

近日,山东省社科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会公布了山东省第三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获奖名单,校区5项成果获奖,其中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1项。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实行限项申报方式,校区10项成果通过山东大学评审推荐申报。山东省第三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共评选出250项优秀成果,其中特等奖并一等奖1项,一等奖29项,二等奖100项,三等奖120项。

本届获奖成果中,法学院申报的专著《罪刑均衡的理论基础与动态实现》(作者:刘军)获法学类一等奖。文化传播学院申报的论文《“比兴”与“比喻”——中西两个概念理论旨趣的差异及其成因》(作者:张红军)获文学语言学二等奖、《新闻生产中的算法风险:成因、类型与对策》(作者:张超)获文化学二等奖,法学院申报的论文《法律解释方法在指导性案例中的运用及其完善》(作者:孙光宁)获法学二等奖。前沿交叉科学研究院申报的论文《A note on the evolution of directional distance function and its development in energy and environmental studies 1997-2013》(作者:张宁、崔龙录)获经济学三等奖。

近年来,校区通过积极推进智库平台建设、加大学术团队经费投入、设立重大项目培育计划带动高质量科研成果产出。科研处主动对接人文社科研究院,探索建立科研共享机制,帮助校区学者快速融入山东大学人文社科研究体系,稳步推进一体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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